旺報【特派員郭玫君╱上海報導】
現定居上海、台灣知名收藏家胡榮宗的女兒胡韻玫,因追討其父遭侵占的遺物,委託上海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沈勇提起訴訟,官司雖是打贏了,並拿回部分遺物,未料沈勇卻反將一軍,要求胡韻玫支付高額律師費,並為此對簿公堂。
日前一審判決出爐,令胡韻玫震驚的是,上海長寧區法院為訴訟標的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案子,判定她應支付高達421萬元律師費。胡韻玫認為此案疑點重重,已提出上訴。
未簽協議僅口頭承諾
捲入這起糾紛,胡韻玫感嘆「是對人性太信任了」。當初她透過朋友介紹,委託大陸律師打訴訟,雖多次表明想簽署律師收費協議,但律師一直推拖,並口頭承諾「不會收取超過50萬元律師費」,因此未強硬要求簽約,未料卻衍生出律師反咬一口的劇情。究竟支付多少律師費才合理?涉訟3件玉器的「價值」是認定關鍵之一。
胡韻玫說,起初追討玉器所設的標的額為1000萬元,但因侵占遺物的人在法院判決後的執行判決過程中,拒絕歸還玉器,胡韻玫應法院要求,也為向對方施壓,便在執行調解談判中提出了3000萬的折價賠償要求。
而後胡韻玫將折價賠償的要求降至1500萬,最後對方選擇歸還玉器,而非付出具體金額。但在與沈勇的訴訟中,法院卻採用了胡韻玫最早提出的3000萬元數值來計算律師費。
此外,胡韻玫指出,根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執行調解談判中對玉器價值的表述,不應成為其後的訴訟中對她不利的證據。
比法定服務費高幾倍
其次,律師費的計算標準為何?胡韻玫說,她聘用沈勇是在2006年,當時《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2009版)》尚未出台,理應依照《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2001 版)》來確定支付的律師服務費。而沈勇不但採用2009年版本,律師服務費比2001年版高出好幾倍,他更逕自將此案改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收費。
胡韻玫指出,事件肇因於聯合律師事務所未和客戶簽訂收費協議,已先違反《律師法》和《律師職業行為規範》,如今又「漫天喊價」;她擔憂,若判決確認,恐將助長歪風,鼓勵當地律師先不與客戶簽約,事後再向客戶謀取鉅額律師費,非常不公。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訴訟未簽約-遭大陸律師海削-213000624.html香港六合彩開獎號碼查詢香港六合彩號碼六合彩開獎號碼中華職棒大聯盟